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救救蘭嶼島!水泥預拌場才是風災元凶/仙女


我小心翼翼拿著相機穿梭在環島公路,兩具怪手正在開挖山坡地,路旁掛有"守護東清"的旗幟。村民告誡我小心,這裡有很多"眼睛”。

看著年邁的阿公阿嬤,三番兩次前往勵德班抗議水泥預拌廠,我能感受到沉重的焦慮無助。 「林小姐,謝謝妳啊,我們甚麼都不懂,真的很需要幫助。」瑪讓(註1)的話,至今仍讓我激動鼻酸。

然而,經過無數次的守夜、四處陳情,六月二十號,台東縣政府派60名警力進駐蘭嶼,確保工程進行…




低俗消費+短視近利=台東觀光特色

美麗灣事件還沒結束,台東縣政府繼續護航不當開發,一面積極推廣觀光,一面大興土木、破壞生態。蘭嶼正式走入水泥化的時代,島上最珍貴的的原始景觀、生態資源即將消失。 其實,蘭嶼的觀光並未嘉惠大多數達悟人,但為了遊客舒適,縣府不斷支持鄉公所燒山填海、鋪橋造路蓋水泥廠,造成珊瑚生態浩劫,影響綠蠵龜生育。

蘭嶼,是台灣最具發展國際生態旅遊、環境教育基地的潛力。 應該由島嶼文化來主導島上建設,遊客應該帶著適應島與生活智慧的學習態度前來,不是由島嶼一味迎合遊客低俗的消費。


「臨時水泥預拌場」對蘭嶼民族的侵略戰爭

縣府指出, 蘭嶼現有的三家預拌廠全不合格,為了趕在今年颱風季節前完成災後重建,非得在東清村蓋一個六百坪的合法預拌場,作為「通勤兼觀光自行車道」、「環島景觀廊道」及「天秤颱風災後重建」,前兩項工程內容全是為了「台灣人」做的,根本與「災後重建」無關。

一個與颱風共生的民族,為什麼在天秤「災難」裡,很多房子受損,卻沒有造成什麼傷亡? 「不要把房子蓋在海邊,是老人家傳下的智慧!」與颱風大海共生的智慧,達悟人很清楚哪些地方是部落和大海所共有的。

觀察重災區,分布在開元港以及近海邊的建築物。港口的建設,破壞本來緩衝颱風的礁石海岸,而水泥化的港口無法阻擋颱風帶來的巨浪;海底捲上來的大石頭,其實是當時工程「海拋」到海裡,卻在颱風又被大海「還」回來的。近海邊的房舍,多是因應觀光客而興建的民宿。說穿了,很多受到傷害的房屋,其實是島上「多」出來的,本不應該存在的東西。 港口、道路、機場,還有那些「不應該存在的東西」,不就是「水泥」帶來的嗎?那麼,水泥預拌廠的興建就是一場「災難」的開始。這到底是「颱風」的災難?還是「水泥化」的災難? 水泥預拌場不就是「用製造問題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諸多的疑問質疑鄉長與縣府

綠島重做了土地清查,釐清地權後才開發,蘭嶼呢? 一句「國有地」以及「蓋完就拆,回復生態」,實在是非常無粗暴的「假文明」。 姑且不論,來不來及在今年颱風前完成重建,試問鄉公所豪華新大樓的水泥合法與否? 原有的三間預拌廠不合法又是誰的責任? 為何不以專案加速輔導合法化? 善良的達悟人不反對開發,但這種拙劣的工程,沒有任何水陸域調查、生態廊道、甚至連土地取得明顯違法的建設,實在需要所有本島人和離島人團結施以壓力,加以譴責,逼縣政府拿出誠意,充分溝通解決問題。沉痛呼籲大島的人民,千萬別放任蘭嶼島在核廢遷出前,就被水泥給淹沒了….

環道公路上一堆被輾死的澤蛙螃蟹,這就是蘭嶼嗎?
蘭嶼值得是更細緻,禁得起檢驗的生態友善工程。

註1:瑪讓為達悟語。叔叔、伯父之意



最新消息
摘自0624記者會後新聞稿【原民會、內政部地政司、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共同認定,東清七號地開發行為實質違法】

國有財產署公用財產組黃彩葉科長在記者會應詢指出,本案不屬「國有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之適用範圍,亦不符合國有共用地進行事業開發之用。內政部地政司科長指出,本案之用地屬於農牧用地,依法不得進行混泥土預拌廠之使用,若依公共事業需求,則須責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構同意後才可進行,依本案之土地地目及行政程序,行政作業確有違法之嫌。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科長指出,本案土地確實屬於原住民保留地,應受原基法及原住民保留地管理辦法之規範,惟台東縣政府與蘭嶼鄉公所辦理本案時,程序多未知會原民會,行政法律之認定未以原基法為宗旨,確實違反現有法律,亦有違原住民傳統領域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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