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海洋保育】魚翅可吃? 漁業署登廣告教你吃全鯊


[東森新聞]魚翅可吃? 漁業署登廣告教你吃全鯊

漁業署以報紙廣告鼓勵民眾吃鯊魚,可能誤導民眾與漁民認為鯊魚仍是可以大量捕撈的物種,但事實上國際上至少有九種鯊魚瀕臨絕種而禁捕,在荒野保護協會2011年進行的愛鯊DNA檢測計畫中,也顯示超過九成被納入瀕危物種紅皮書中。反觀漁業署目前仍未建立完整的鯊魚漁獲資料庫,完全不知每年捕獲多少瀕危鯊魚。

台灣為海島,國人相當倚賴海鮮食品,但社會大眾早已了解不應再食用食物鏈頂端的鯊魚與相關製品。漁業署雖已公告鯊魚全魚上岸政策,但應公布執法成果,並逐步全面禁捕鯊魚,鼓勵食用永續海鮮,以符合民眾期待與國際潮流。

台灣目前只公告鯨鯊與汙斑白眼鮫(俗稱花鯊)禁捕,漁業署也在上週(12/9)的新聞稿清楚說明將依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的最新決議,將黑鯊(平滑白眼鮫)列入下一階段公告禁捕物種,今日卻花錢登報,公開教育民眾可安心食用鯊魚無虞,居心為何?實在需要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以上文字來自荒野保護協會FB)

延伸閱讀:
海龍王愛地球協會[聲明] 抗議漁業署廣告多吃鯊魚

關於漁業署近日刊登廣告,要民眾吃整條鯊魚,本協會持強烈反對立場,理由如下:

1. 打廣告就是鼓勵多多消費,台灣鯛可以多多消費,但鯊魚不能!

鯊魚是海洋生態系的頂端掠食者,守護著海洋生態,鯊魚本來就不是應該被鼓勵消費的魚種。因為鯊魚生命週期長,至少十年以上才能性成熟、進而繁殖,吃一口鯊魚肉跟吃一口生命週期短的例如秋刀魚相比,對海洋生態的衝擊力道,相差很大。

拿納稅人的錢打廣告,就應該顧及【資源永續】。年關將近,應該鼓勵多消費養殖烏魚、台灣鯛、虱目魚等生命週期短、不衝擊海洋生態系的「永續海鮮」。

認識永續海鮮,可上中央研究院魚類資料庫進一步了解更多環保選擇:http://fishdb.sinica.edu.tw/chi/seafoodguide.php   

2.在落實「鯊魚撈捕管理」前,不應該鼓勵消費。 

臺灣每年沿近海鯊魚撈捕量與鯊魚種類多少,到目前為止仍是一團可信度極低的數據。在沒有清楚、可信、持續五年以上的鯊魚漁撈登記,包含各縣市鯊魚卸貨量與鯊魚種類數據資料調查與建置完整前,基於保護生態最重要的「預警原則」,任何宣稱「鯊魚資源充裕」的說法,都是空口無憑、不可靠的推銷。

至於來自遠洋的鯊魚肉,更是國際間下一步亟需解決的「延繩釣混獲」問題,何況國際間也正在逐步禁補鯊魚數量出現警訊的鯊魚種類。全球鯊魚資源是否充裕,仍是問題。

在數量、種類與漁法種種都尚未完善管理之前,不應貿貿然用人民的納稅錢,打廣告推銷食用。

3.鯊魚是頂端掠食者,魚體容易累積海洋污染的重金屬。

當今海洋污染嚴重,許多不肖業者將含有重金屬的廢水排入海中,鯊魚是海洋的頂端掠食者,在海中生存時間較久、食物來源廣泛,因此魚體相對容易累積重金屬,為了民眾健康著想,不應鼓勵消費重金屬風險高的魚類。

至於「鯊魚」乃傳統中華菜餚,依照漁業署廣告應該流傳,本會認為時代在劇變,百千年前的撈捕力道與海洋環境都無法與21世紀相提並論,思維與作法應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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