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聯合聲明】守護杉原灣,拒絕複製美麗;捍衛東海岸,不要氾濫渡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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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東部發展聯盟、刺桐部落、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等民間團體今日(21)上午在環保署前舉行記者會,要求於今日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審查的「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及「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兩個開發案應重視民間聲音,暫停審查,守護杉原灣,杜絕氾濫渡假村不斷吞食東海岸之慘況。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表示,眾所皆知,都蘭灣、杉原海岸已經被美麗灣渡假村破壞了原始海岸,東海岸開發案一件接著一件,人人都想佔據海岸第一排。無論民間團體如何呼籲,甚至文化界、演藝界跳出來發聲,仍然是上一個案子還沒理出個頭緒,下一個開發案立刻又補上來,爭議中的「美麗灣渡假村」還在不斷趕工中,「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及「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兩個開發案卻接踵而來。然而,一個小小的杉原灣總共有高達89公頃的土地,六個開發案正在開挖或審議中,光渡假村型的開發案就要增加近1500間客房,但卻缺乏完整的整體規劃,交通部觀光局始終不願意辦理東海岸整體的政策環評,國家到底要東海岸變成什麼樣貌,沒有說明、沒有配套、沒有規劃,放任東海岸財團化,令人憤怒!


綠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也是台東縣民達悟族的希婻‧瑪飛洑強調,都蘭灣、杉原海岸要不要開發、怎麼開發?從來沒問過在此世居生活的原住民。政府在西部平原徵收良田圈地,在東部也把海岸出賣給財團,讓生活在此的部落、讓國民失去親近海岸的權利!如此的開發模式,完全違背原住民族基本法;且在去年環保署召開的「台東縣都蘭灣附近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研商會議」中,做成要求交通部於100年12月31日前提出花東海岸觀光發展計畫提出「政策環評」、並嚴提總量管制的結論,至今連個影子都沒有,沒有上位政策根本不該審查。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秘書莊詠婷表示,營建署自從73年開始進行「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劃設全台12個沿海保護區,其管理原則已清楚述明如「嚴格審議海岸重大計畫」、「不必要觀光遊憩設施應減量,以環境保護優先為原則」等重要概念,都蘭灣黃金海及杉原棕櫚,這兩案全都位於內政部營建署公告的沿海保護區之一般保護區內,有「在不影響環境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下,維持現有資源利用形態。」之規定,在氣候變遷暖化劇烈的現今,更應加以保護之,而不是大量開發,漠視現有規範。且這兩個開發案面積分別為11.32公頃與26.16公頃,是侵佔杉原土地開發的美麗灣渡假村之六倍,房間數更遠超過美麗灣的十倍,在這樣的開發氛圍下,重要的潮間帶及海洋生態極可能因遊憩建設遭到嚴重毀壞。

刺桐部落居民林淑玲說,美麗灣渡假村將事業廢棄物埋藏在杉原沙灘的違法行為已經被糾舉,且開發過程中的不正義、與漠視社區居民的居住權、工作權之事件層出不窮,更激起輿論的不認同,雖然台東縣政府與開發單位一意孤行,但中間造成的社會資本、自然資源的損失已經不可估計,林淑玲拿出美麗灣渡假村在杉原海灘大興土木、棄置廢棄物的照片,指證歷歷。而都蘭灣黃金海與杉原棕櫚這兩件量體更大的渡假村,更讓當地居民憂心,到底還要對這片壯麗的杉原灣造成多大的破壞;且兩案與馬總統一樣,完全漠視原住民族基本法與原住民傳統領域之概念,在興建過程中不但未依原基法,徵詢當地原住民族意見,更在其傳統領域上興建大型渡假村建設,與美麗灣渡假村如出一轍。

長期在杉原海灣辦理工作生態假期、珊瑚礁體檢的台灣環境資訊中心孫秀如主任強調,根據協會過去的調查以及中研院陳昭倫博士的研究,杉原灣海域的珊瑚礁分布相當廣泛,離岸1公里外,水深約8至10米處就有珊瑚礁群落,且擁有完整的片星狀孔珊瑚群聚,佔了台灣珊瑚種類的3分之1,其中「貝氏耳紋珊瑚」(Oulophyllia bennetthae),杉原灣更是台灣該物種唯一的聚落。黃金海雖都承諾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但仍有澆花之後污水會排放,杉原棕櫚渡假村更有每日400公噸污水待處理,這都將是珊瑚相當大的危機。

關心東部發展不遺餘力的東部發展聯盟郭靜雯拿出富山遺址的考古照片,表示在黃金海開發案中,明顯有富山遺址之存在,但根據其建築配置所依之考古報告,對富山遺址之範圍矮化為文物精華區,其內容仍有爭議,且報告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5條,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公開發表。民間團體強烈呼籲,應暫停本案之審查,待遺址主管機關確認考古報告之內容後再議。

地質方面,根據調查,此地均為利吉混同層的分佈區域,而在「臺東杉原蝕溝坡地保育工程發生邊坡滑動災害檢討」中,就記錄曾因施工不慎以及適逢大雨的地滑現象,而當地人也說,刺桐部落台11線靠山的山腳下,以前下大雨時曾經發生土石流,此兩案均位在山坡地上,如何確保施工安全及施工後的安全,在報告書中並沒有敘述,著實令人擔心。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則拿出另外一張根據開發單位在環說書中的開發示意圖,一個夕陽下的山坡頂建築物,讓民間團體痛心,如此與自然不協調之建設,到底要浪費多少環境資源。台東縣政府已經宣示要依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來制定的台東景觀自治條例,這樣的建築若如此建設,大概很難通過該條例的監督,雖然台東縣政府向來不執行現有的環境規範制度。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師,同時也是台東人的黃哲彥牧師強調「請聽聽台東的聲音!」去年12月13日,台東地方團體帶著「黑心禮物」北上,送總統聖誕禮物,抗議開發不斷侵占部落的傳統領域領域,但一年過後,政府不但沒有善意回應,更加快開發的腳步,又想要在這個聖誕節前夕繼續黑心開發,令人痛心,並痛批馬英九總統領導的政府,從上至就是「國家機器的懶惰」。沒有人反對發展,但政府不尊重原住民智慧與當地民眾坐下來好好談,卻以都市觀點進行這種大開發大建設,除了消費之外,他希望到東海岸的朋友應該好好感受這片大山大海,讓身心靈得到舒緩。世界潮流如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國都在向原住民學習,但政府卻以BOT的方式讓財團壟斷發展的可能性50年,相當遺憾。


綜觀整個杉原灣的開發計畫,無疑是要打造一個「渡假村」圈,如同複製知本溫泉區、廬山溫泉區的開發模式,在極小的地方大量招商,但前述的區域開發在台灣的氣候變遷中,不斷坍塌、崩壞,台東人熟悉知本溫泉區在八八風災中金帥飯店沖毀的畫面歷歷在目,如今又想如法炮製這樣的發展模式,令人難以接受。而整個東部海岸以渡假村、遊樂區形式大量開發,這樣的觀光模式已經在輿論中掀起一波批判的浪潮,帶動的假就業機會以及對自然生態的破壞都不是台灣這塊土地可以承受的。

政府口口聲聲說土地正義,但卻完全與現實違背。花東在地團體一同北上,在小雨中與聲援的學生、友人一同疾呼「守護杉原灣,拒絕複製美麗灣」「捍衛東海岸,不要氾濫渡假村」。期待能喚醒公部門真正正視當地居民的聲音,不要一意孤行,為財團背書,應撤回審查,具體思索東海岸的發展策略,並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立刻來做東海岸觀光政策環評,做好評估報告後再來談這種個案開發。

共同聲明團體:
東部發展聯盟、台東縣卑南鄉富山社區發展協會、刺桐部落阿美族人、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基督長長老教會、綠黨、化作春泥更護花青年行動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大濁水溪社、自然形成空間工作室

三開發案比較:

名稱
面積
房間數
開發型態
主要土地使用分區
山坡地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美麗灣渡假村
5.9公頃
80間以上
縣府公有地BOT
風景區/遊憩用地
台東縣政府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
26公頃
500間
私人開發(合併國有地佔32%)
風景區/農牧用地
風景區/林業用地
交通部觀光局
都蘭黃金海休閒渡假村
11公頃
500間
私人開發(合併國有地佔6%)
風景區/農牧用地
交通部觀光局

三開發案共通環境敏感區位:
1. 山坡地
2. 花東沿海保護區之「一般保護區」(但營建署近年有意將杉原灣增設為「自然保護區」)

花東沿海保護區說明:
營建署自從73年開始進行「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劃設全台12個沿海保護區,其管理原則已清楚述明如「嚴格審議海岸重大計畫」、「不必要觀光遊憩設施應減量,以環境保護優先為原則」等重要概念,然而由於「海岸法草案」尚未通過而未能法制化,營建署並未嚴格要求各縣市政府執行,導致12個沿海保護區至今未能發揮海岸保護功能,十分可惜,甚至台東縣政府在「縣市綜合發展計畫」中,也曾檢討「沿海保護區」的課題,明言沿海保護區功能不彰,必須儘速檢討「以免重蹈花蓮縣之覆徹」。

如今,位於「花東沿海保護區」的都蘭灣及杉原灣,仍有5~7個大型遊憩開發案等著開發(見下頁圖及表),且全數皆已通過環評,意味著不僅營建署無法管理保護區、環保署也難以禁止海岸開發行為,那麼究竟誰能為海岸的環境及資源把關呢?

*附註:營建署劃設之沿海保護區範圍中,又分為「一般保護區」及「自然保護區」,管理原則如下:
營建署限制發展區管理原則(以沿海保護區為例)
限制發展區
管制分區
管理原則
沿海保護區
自然保護區
禁止開發區
(核心區)
「緩衝區」劃設目的是嚴格保護「核心區」之資源,因此「緩衝區」雖可有條件開發,但其所允許的開發行為,必須與「核心區」相容,且不能干擾「核心區」所要保護之標的。因此沿海保護區的「一般保護區」之開發,也必須確保能夠不影響海岸山坡地及珊瑚礁自然資源等。
一般保護區
條件開發區
(緩衝區)
資料來源:摘自營建署「區域計畫地理資訊查詢系統」網站(限制發展區管理原則)

原出處地球公民基金會http://met.ngo.org.tw/node/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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